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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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强化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进一步夯实学校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责任清单。

 一、总体目标

  1.学校领导班子及成员,要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坚决贯彻党中央、省委和委厅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全面领导、执行和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履行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和班子成员的个人责任,坚持主抓直管,做到与学校其他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2.科学划分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委书记的第一责任和其他分管领导的领导责任。领导班子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全面领导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委书记是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带头履行好主体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二、总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强化工作领导。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全校中心工作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认真传达学习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2.统筹协调推进。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的党委会议,定期研究分析有关情况,及时解决涉及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问题。在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时,同步提出党风廉政建设要求。

  3.签订目标责任。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明确班子成员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根据年度工作任务,组织召开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与支部书记和处室负责人逐级签订责任书,作为落实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依据。

  4.强化督导检查。每年至少组织一至两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督导检查考核,运用好考核结果,发挥考核的导向、激励作用。

  5.强化问责监督。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加强问责工作,用好问责利器,追究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党员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二)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1.加强政治思想建设。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党的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省纪委全会精神,带头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不移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引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2.坚持常抓不懈。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健全学校作风建设制度体系,强化对执行情况的监督,开展重要时间节点检查,加强日常督促和提醒,持之以恒反对和纠正“四风”。

  3.加强廉政教育。党委办公室每季度至少安排一次学习教育内容,加强党纪法规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及时组织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法规,纪律教育、廉政教育列入党员培训计划,组织领导干部带头宣讲。

  4.强化党内监督。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建立健全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5.保持政令畅通。带头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行为。

   6.坚持挺纪在前。担当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主责,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

   7.倡导廉政文化。在全校倡导崇尚廉洁的价值理念,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弘扬新风正气。

(三)匡正选人用人风气

  1.严格组织程序。学习贯彻省委“三项机制”,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拨任用工作条例》,在干部动议、确定考察人选、确定拟任职人选等环节,坚持和完善部门研究提出意见,学校纪委组织廉政考察,班子成员共同酝酿,党委集体讨论决定的工作机制。 

   2.优化用人标准。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和具体要求贯彻到干部培养、选拔、 任用全过程,选拔任用政治强、干实事、破难题、谋发展、人清廉的干部,做到选贤任能、用当其时、知人善任、人尽其才。 

  3.强化用人监督。健全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机制,对用人视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倒查责任、严肃追究。

  4.严格落实党内制度。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党员民主评议、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新任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抽查、任前廉政考试、廉政谈话等制度。

  5.实行动态管理。对主体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上级工作部署新要求、班子人员调整及工作分工变化,研究更新主体责任清单内容,并报上级纪委备案。

  三、校长、党委书记主体责任清单

   党委书记要坚持管党治党,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意识,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1.强化组织领导。认真学习、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研究安排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加强协调指导。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听取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要事件查处情况汇报,研究推进工作的具体措施,推动上级巡视、专项工作检查的整改落实。

  3.落实一岗双责。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听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加强督促指导,推动责任落实。

  4.强化教育监管。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及处室主要负责人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谈话提醒并督促整改。

  5.保持清正廉洁。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委厅实施意见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树立良好家风,管好家人及身边工作人员。

  6.亲自安排部署。研究制定党组、班子成员主体责任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调整更新责任清单内容。

  7.按时报告情况。每年年底,按时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

  8.上级党委、纪委确定的主体责任其他内容。

  四、学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主体责任清单

  学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对分管处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之中,既抓业务又抓党务,严格履行“一岗双责”。

  1.履行一岗双责。认真学习及时传达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指示精神,按照党委工作部署,抓好分管处室动员部署,落实分管包抓责任。

  2.强化工作推进。每年听取分管处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认真分析研判,提出改进要求,重要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3.进行督导检查。对分管处室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了解掌握处室责任落实情况,发现不足督促整改。

  4.落实分管责任。每年对分管处室主要负责人至少进行一次廉政约谈,听取其履行责任职责情况述职并进行讲评,对履责不力或问题突出的约谈督促。

  5.强化教育监管。加强对分管处室主要负责人的日常教育管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并督促整改;问题严重的,及时报告上级党委。

  6.领导率先垂范。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意见等制度规定上做表率,树立良好家风,管好家人及身边工作人员。

  7.开展警示教育。对分管领域内发生的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通报曝光,开展警示教育。

  8.落实报告制度。每年年底,按时向上级党委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9.对领导班子成员主体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部署、个人工作分工,及时更新清单内容,经报批后实施。

  10.上级党委、纪委确定的主体责任其他内容。

日期:2019-06-03 13:44
2024-01-11